动物星球|中国宠物行业云媒体资讯服务商 近日,据厦门晚报报道厦门市司法局近日发布通知,就《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据悉,原有的《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》于2007年4月1日起施行,仅适用于岛内思明区和湖里区。2010年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后,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,《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》不随着经济特区的扩大而适用岛外四区。此次启动修法,最大特点就是扩区适用,有效规范岛外四区的养犬管理。依据草案征求意见稿,本市养犬将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管理。重点管理区是指思明区、湖里区,岛外四区由各区政府划定。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能饲养一只犬,一般管理区内每人只能饲养一只犬。 来源:厦门晚报 (以上内容援引:宠业家官网) 【免责声明】: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或由会员发布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动物星球网站赞同其观点,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,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,请及时拨打电话02584233735,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。 |